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著作,吃透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动入脑入心、落地践行,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2.重点研学党内法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党的领导、组织建设、自身管理、监督保障四类主干法规,常态化学习准则、条例等重要制度,强化依规治党、依法履职意识。
3.扎实普及基础核心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统筹国家安全、保密、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同步覆盖生态文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反诈、民族团结及地方配套条例,夯实全民法治基础。
4.精准学习高质量发展配套法治规范。紧扣科技与产业发展实际,重点研学平等保护产权、公平竞争审查、市场主体培育、数据安全与大数据产业合规、生态资源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护航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5.深入学习刑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行政监管类法规,明晰权责边界、红线底线,规范行政执法、公务履职行为,筑牢廉洁守法法治防线。
(二)个性普法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与科技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
二、普法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一是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熟练运用与科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水平,营造常态化、制度化的学法用法氛围,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推动服务对象法治规范。面向科研院所、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等重点服务对象,围绕科研诚信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科技安全预警等开展靶向普法,引导创新主体守法经营、依规创新、防范风险。三是营造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重点突出、覆盖广泛的普法模式,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社会公众科技法治意识,为全市科技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四是推动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普法统筹协调、责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与科技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科技普法常态长效、落地见效。
四、工作计划
(一)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内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法、日常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每年组织观看庭审视频或现场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成202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确保全员达标。
二是丰富普法阵地:依托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本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交流群等线上平台,常态化推送普法知识;利用线下LED显示屏、办公场所普法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即时性普法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社区、企业、校园、科研院所等开展线下普法宣讲。
三是抓实节点普法:在“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四是融合业务普法:将普法工作与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普服务、“双问双服务”等本职业务深度融合,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以岗普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的法律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工作分工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筹全局普法工作,制定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负责共性普法内容的组织学习、宣传和落实;牵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普法阵地建设、节点普法活动;做好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上报;承担普法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局机关各科室、市科技发展中心:负责个性普法内容的精准宣传和落实,结合各自业务领域,面向对应的科技服务、管理对象开展针对性普法;配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提供业务领域的普法素材和专业支持;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
(三)计划完成时段
第一季度(1-3月):完成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学法。
第二季度(4-6月):结合科技活动周、“6·26”禁毒日等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完成上半年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组织首次旁听庭审活动;更新线下普法宣传内容。
第三季度(7-9月):结合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展特色普法;督促干部职工完成在线学法中期学习任务。
第四季度(10-12月):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组织第二次旁听庭审活动,完成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络员:张文东
联系电话:0858-82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