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6-03-30 10:07 字体:[]

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权威著作,吃透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动入脑入心、落地践行,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2.重点研学党内法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党的领导、组织建设、自身管理、监督保障四类主干法规,常态化学习准则、条例等重要制度,强化依规治党、依法履职意识。

3.扎实普及基础核心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统筹国家安全、保密、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同步覆盖生态文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反诈、民族团结及地方配套条例,夯实全民法治基础。

4.精准学习高质量发展配套法治规范。紧扣科技与产业发展实际,重点研学平等保护产权、公平竞争审查、市场主体培育、数据安全与大数据产业合规、生态资源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护航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5.深入学习刑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行政监管类法规,明晰权责边界、红线底线,规范行政执法、公务履职行为,筑牢廉洁守法法治防线。

(二)个性普法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与科技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

二、普法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一是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熟练运用与科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水平,营造常态化、制度化的学法用法氛围,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推动服务对象法治规范面向科研院所、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等重点服务对象,围绕科研诚信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科技安全预警等开展靶向普法,引导创新主体守法经营、依规创新、防范风险。三是营造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重点突出、覆盖广泛的普法模式,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社会公众科技法治意识,为全市科技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四是推动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普法统筹协调、责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与科技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科技普法常态长效、落地见效。

四、工作计划

(一)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内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法、日常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每年组织观看庭审视频或现场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成202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确保全员达标。

二是丰富普法阵地:依托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本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交流群等线上平台,常态化推送普法知识;利用线下LED显示屏、办公场所普法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即时性普法宣传;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社区、企业、校园、科研院所等开展线下普法宣讲。

三是抓实节点普法: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四是融合业务普法:将普法工作与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普服务、双问双服务等本职业务深度融合,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以岗普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的法律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工作分工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筹全局普法工作,制定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负责共性普法内容的组织学习、宣传和落实;牵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普法阵地建设、节点普法活动;做好普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上报;承担普法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局机关各科室、市科技发展中心:负责个性普法内容的精准宣传和落实,结合各自业务领域,面向对应的科技服务、管理对象开展针对性普法;配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提供业务领域的普法素材和专业支持;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

(三)计划完成时段

第一季度(1-3月):完成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学法。

第二季度(4-6月):结合科技活动周、6·26禁毒日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完成上半年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组织首次旁听庭审活动;更新线下普法宣传内容。

第三季度(7-9月):结合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展特色普法;督促干部职工完成在线学法中期学习任务。

第四季度(10-12月):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组织第二次旁听庭审活动,完成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络员:张文东

联系电话:0858-82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