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大型企业的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3月29日,市科技局副局长蒲毅蕻一行深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前身为盘江矿务局,1998年盘江矿务局改制为盘江煤电集团公司,2009年盘江煤电集团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煤炭主业整体上市,资产全部注入盘江股份。盘江股份是以原煤生产、洗选加工为主导,融资本营运、发电、安装、矿建、机械加工及维修、仪器仪表、质检化验为一体的生产能力超千万吨的大型煤炭工业企业,也是中国长江以南唯一一家上市煤炭企业。
公司是盘江矿区煤炭开发主体。盘江矿区是我国“十二五”规划建设的全国14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之一。矿区因与云南富源、宣威接壤,地处中国“攀西--六盘水”这个资源富集“金三角”的最南端,又以丰富的煤炭资源称冠江南,被誉为“金三角下的一颗明珠”。
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是中国南方地区重要的大型炼焦煤和动力煤生产基地。矿区储量丰富,可采储量20亿吨;煤种齐全,主要有气煤、肥煤、1/3焦煤、主焦煤、瘦煤、贫煤、无烟煤,储量和煤种在长江以南地区得天独厚;铁路、高速贯穿矿区,交通便利。
公司现有六对生产矿井,三对控股在建矿井,五座选煤厂,两座矸石发电厂。现原煤生产和洗选加工能力1445万吨,资产总额117亿元,市值规模33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6.4%,在册职工2.8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5000人。
近年来,盘江股份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紧紧围绕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发展战略,坚持“以煤为主,多业并举,科学发展”的方向,发扬“积极向上、不怕困难、敢于拼搏”的盘江时代精神,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加强企业管理,夯实发展基础,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1年,公司共生产原煤1253.48万吨,商品煤1056.41万吨,实现利润总额20亿元,上交各种税费18亿元。
二、科技工作现状
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极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精神,积极开展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有力的促进了公司的发展。
采掘方面:不断改进各种适合各类煤层生产的采煤机、综掘机,使采煤工作面机械化达到100%;大力发展薄煤层综合机械化采掘;积极改进并推广“三软”煤层开采新工艺;探索复杂地质条件下大倾角煤层开采技术;深入开展无煤柱开采技术;设计锚固新技术。
瓦斯治理方面:积极采用密集钻孔、大直径钻孔、走向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工艺,取得较好效果。
洗煤方面:采用重介旋流器,提高了精煤回收率;使用煤泥干燥技术,增加了煤炭回收,减少了环境污染等。
同时,公司利用以太网环网技术实现井上、井下皮带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主要生产环节和装备运行的监测、集中远程控制,提高了自动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是盘江精煤股份公司技术人员对科技创新存在误区,对国家提出的三大创新中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概念认识不足,认为只有原创的才是创新。
二是盘江精煤股份公司技术人员对知识产权认识及运用不够,认为只有原创技术的才能申请专利,很多对引进设备、技术的改进本可以申请专利,但因为认识不够导致流失;在同科研院所的研发合同里,也没有对可能形成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权属明确,存在纠纷隐患,而且造成了知识产权的损失。
三是盘江精煤股份公司技术人员对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职能及工作流程不清楚,致使申报一些项目过程中“走弯路”,写出的项目书不符合要求,申报的方向不切合实际。
四、解决措施
一是引导盘江精煤股份公司加强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学习和认识,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化理解,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创新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走上“以创新促发展,以发展增创造”的良性循环道路。
二是市科技局要积极加强服务,多做宣传和培训工作。同时,联系专利申请代理中介服务机构,帮助精煤公司挖掘在技术、设备的改进和研发中可能产生的专利,争取在专利拥有量上有所突破。
三是积极引导并协助盘江精煤股份公司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和知识产权相关项目,通过项目申报争取获得一定支持;积极协助公司与市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共同建立“贵州省煤炭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是科技局将为盘江精煤股份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范本,以便公司尽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