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部署,经推荐研究、征询科技特派员意见,现决定选派刘旭等30名科技人员为2025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对接
科技特派员报到时限为2024年11月11日。各市(特区、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联系到本辖区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做好沟通协调服务,按规定下达对接科技特派员的通知,并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签订服务协议
科技特派员在报到后5日内与派出单位等签订服务协议(见附件2),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完成期限及目标任务等。科技特派员服务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科技特派员每年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60天。服务协议于2024年11月30日前由各市(特区、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经费拨付
市科技局为每名市级科技特派员匹配21950.4元工作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到派驻单位开展服务的生活补助、交通差旅补助、保险购买(不低于10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试验示范等,市科技局按规定为科技特派员购买保险,剩余工作经费在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合格后拨付给科技特派员。
四、其他事项
各市(特区、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好中央、省、市等科技特派员资源,充分发挥“双团长”负责制重要作用,强化对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经常了解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做到管理科学、管理高效、服务到位;要加强科技特派员典型事迹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科技特派团要围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攻关、本土人才帮带、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等,采取柔性工作方式,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积极发挥作用。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了解,每半年听取1次科技特派员工作汇报,全力支持工作。
附件:1.2025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名单
2.市级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姚雪;联系电话:8269362)